书名:《金丝雀被厌弃后,成了大佬的独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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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丝雀很需要新鲜的空气。

走在街上,我戴着墨镜和口罩,总觉得哪里都是新鲜的。

年少时,觉得男人那点甜言蜜语和小心思就是一切。

什么都不重要,他爱我,永远爱我,就可以了。

如果时间停在那一刻,没有带来接踵而至的噩梦该多好。

我竟然能在 S 市看见美人柳,美人柳让我想起了温美人。

「可惜了。」

陆北淮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我的身边,顺着我的视线瞧过去,不痛不痒地来了一句。

「没什么可惜的。」

说着我自嘲地笑了笑。

傅远琛留我在身边,不把我当人,折磨了我三年。

我见过太多大风大浪了,至少,我亲眼见过阎罗张狂如入无人之境的模样。

可今天,他屈尊降纡,亲自下地种菜给我看。

男人闲适地靠在躺椅上,领带不知何时丢了,袖口也卷到了胳膊肘。

小麦色的皮肤,流畅的肌肉线条。

红色背心下,是被紧束缚的,蕴含爆炸般力量的肌肉。

老天,我应该叫他斯文败类还是狂野小牛仔。

「我种菜的时候为什么要跟着我?」

陆北淮在商界混的如鱼得水,商场如战场,哪里有这么说话的。

大概觉得揪着个小姑娘问她为什么要盯着自己看,有些说不通。

所以委婉了些。

「你长得好看,我多看两眼。」

结果就是,现下我也不知道,这个阎罗爷怎么抽了风,把我带到了这里。

说起来,不动声色,确实是我见过惯用的手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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