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名:《金丝雀被厌弃后,成了大佬的独宠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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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北淮的别墅在深山里,比傅远琛的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
虽然是被他强取豪夺过来的,可待遇却截然不同。

傅远琛喜欢法式风格,别墅漂亮精致,但却不实用,冬天冷,下雨潮湿。

陆北淮分明是个更有钱的主,别墅是中式风格,不仅外观漂亮大气,而且实用性非常强。

院子里有菜园,后山上还有果园。

王管家说,都是陆北淮亲自打理的。

我不信。

「那个传言阴晴不定,杀伐果断的阎罗,会亲自下地种菜?」

顶多是信手拈花,附庸风雅罢了。

王管家纠正,「小姐,是阎罗爷。」

我:「……」

阎罗跟阎罗爷不都是一个意思吗?

很明显尴尬了的不是我。

「不相信也没事,等您什么时候空闲了,可以亲自去看一看。」

看一眼,还真就信了。

黑色的皮鞋干干净净,上面缀着黑金的纹饰。

顺着鞋子看上是一双笔直修长的腿,裤缝线犀利流畅,这人倒是腿玩年。

再往上看,就是挺阔的西装版型,藏蓝色的,摸起来肯定很舒服。

随意地搭着一块的灰色的羊绒围巾,与西装的颜色互相呼应着。

不仅不突兀,反而神秘贵气。

拢共加起来,那就只有四个字来形容,

斯文败类。

这个时候还没有任何表情,看着周围的一切,算是明朗。

可等陆北淮猛然抬起头时,我的心脏瞬间收紧。

凌厉的眼睛,瘦削的下颌,雅灰的寸头,还有搭在二楼栏杆上,骨节下突出青筋的手。

一切的一切,凌厉,冷酷。

「我在种菜。」

我受不了地捂住了眼睛,被他那神情给吓到了。

「是很厉害……」

我的世界很小,认识的人不多。

我被傅远琛掠夺的第三年,除了他,我便谁也没有了。

我以为我会为了他活一辈子。

而陆北淮跟傅远琛相反,他不会将我拘在家中,我偶尔能申请出来几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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