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望着已经变粗的手指,早就没有了当初的白皙灵敏。
而我的挚爱小提琴也在那个夏天被我锁在了阁楼上。
如今我看着那个呼呼大睡的林默。
鬼使神差地拿起了他的手机,意外上了锁。
耳边响起林默轻微的鼾声,还有我急促的心跳声。
这是我第一次看林默的手机。
从前的他总是把手机晃在我的眼前撒娇似的。
「鹿鹿看一眼嘛,看看你的老公对你是多么的忠贞。」
我苦笑一声,没想到现在我会做这种曾经嗤之以鼻的事情。
我拿着他的手机,脸上发着烫。
试了试自己的生日,又试了试结婚纪念日,最后试了试他自己的生日,才过。
像是一个小偷,我打开了他的手机微信。
微信里我的对话框早就沉了下去,也对,他最后一次回我还是在三天前。
我的手指颤抖着,点开了他和洛绵绵的对话框。
密密麻麻。
你来我往。
最后定格在洛绵绵的「晚安(爱心)」上。
我都不知道,在与我无话可说的时候,他还对着另一个女人花言巧语着。
向上翻,有几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。
「我老婆每天只知道围着我转,没有一点自己的兴趣爱好,无聊透顶。」
「不是研究厨艺就是研究生活实用小技巧。」
「没有任何情趣,比不上你。」
耳膜轰鸣。
心中有什么东西,清晰碎裂。
为什么他可以理直气壮地将追求理想的我绑在身边,然后又去和别的女人诉说我的无趣。
我将手机里刚买的那些准备给家里添置的家具一一点了退货。
在漫长的夜里,我环抱着身体,麻木呆滞地注视着黑暗。
一颗炙热跳动的心,由激烈到缓慢,再到平静无波。
思绪翻飞,回到和林默初识的那天。
我喜欢音乐,从小便学习拉小提琴,日复一日,即便节假日我都不曾懈怠。
只因热爱。
大一新生晚会上,我一袭白裙,黑色长发,流畅又激昂的一场小提琴表演,惊艳了许多人,其中就包含林默。
他是个地地道道的理科生,做的比说的多。
相比较那些将喜欢热烈宣之于口的人,我反而对这个默默给我送早餐,且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会红着脸的男孩有了印象。
他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在一个清晨,阳光一缕一缕打在他的脸上,泛着金色的薄光。
「你拉小提琴的样子像是会发光。」
红着脸,期期艾艾又小心翼翼。
眼里是那个温柔坚定的我。
可为什么,我会成为现在这样?
成为他口中那个无趣的女人,只会围绕他的女人。
小提琴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个爱好。
更是我的事业。
即便在我和他恋爱后我都没想过放弃。
大学时候,我的音乐老师给我的建议是,我的天赋很高,又勤奋刻苦,建议我去国外的音乐学府继续深造。其实不用她说,我自己早就想好了要出国继续学习。
大二我就备考雅思,大三雅思考了8分,我也提前准备报考了几所理想院校。
最后那个夏天,在最热烈的季节,我如愿收到了美国伯克利音乐学院的入学通知书。
那天我抱着林默在餐厅转了个圈,可是,他眼底的兴奋一点点黯淡下去。
「鹿鹿,要去多久。」
我听见他的声音沙哑,不舍溢于言表。
像是怕我消失一样,他死死地抱住我的腰。
「不要离开我好不好。」
「等毕业我们就结婚,不要走。」
在我出国的前夕,下了场大雨,林默沉默又决绝地站在我家楼下,直到第二天倒在地上发起了高烧。
四年的感情和漫长的热爱。
最后我选择了感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