画展时的惊鸿一瞥,疯狂倒追的那七年。
现在马上要走进婚姻的殿堂。
那颗因他跳动心脏,在这一刻,猛然破裂。
我习惯了仰望他。
他意气风发时,我欢呼雀跃。
他落入低谷时,我不离不弃。
我以为最深情的告白不过如此,却没想到一个突然回国的“兄弟”,轻易打破我的所有幻想。
他偶然提过:“我喜欢独立的女孩。”
于是无论生活遇到多少困难,我从没有向他抱怨过一丝一毫。
每天努力工作,积极生活,无论多累都把自己打造成一个正能量的女孩。
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花过他一分钱。
陆恺乐说:“独立的女孩子是不会花别人的一分钱的。”
所以哪怕找不到工作,身无分文时。
我也从来没向他开过口。
难道陆恺乐所说的独立女孩。
以“哥”“爷"自称,还与男生称兄道弟,汉子茶?
可惜我到这一刻才看清。
他说:“如果在生日的时候能收到一双阿迪达斯的限量版球鞋就好了。”
我吃了4个月的咸菜馒头,终于为他买下这双球鞋。
他说:“我喜欢住大房子,也不习惯和别人一起睡。”
我省吃俭用为他租最好的公寓,自己却住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。
我想只要他好我就好。
因为他说不喜欢别人打扰,我就每天给他收拾卫生,做好饭菜后再回到自己狭小的地下室里。
因为我他有了更多的时间创作。
他说我是他灵感的缪斯。
不过三年时间,他就成为了小有名气的画家。
他有了很多粉丝,经常全国各地飞去。
他从来不带我,他说:“现在飞机失事的太多了,我是担心你的安全…”
我相信了…
终于在我生日的那天,他主动牵起我的手。
“多谢你这些年…我的余生只有你…”
当着所有人的面向我高调告白。
那时候心里有多甜蜜,现在心里就有多痛。
他的余生可真短呀,在一起不过三年。
他的余生里,又多了一位“兄弟”。
我的头脑从来没有这样清醒过。
这十年,终究是错付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