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不是刘洋,我一个小城市出身的傻土妹,根本不可能来到这个大都市,更不可能在这样繁华的城市里生根发芽。
像我现在住的房子,我的那个小美甲店,还有我平时开的那个mini,没一样不是他给的。
所以我一直都很感激他,也崇拜他,把他当成了我的偶像。
本来我们早该结婚了,从我十八岁开始,我们俩家的父母就达成了协议,刘洋非陆诗涵不娶,陆诗涵非刘洋不嫁!
这还不算,我们家早就收了刘家的彩礼,只等着我和刘洋到了结婚年龄,两家就给我们操办婚礼。
只是长辈们把这件事情想得太过简单了。
我倒无所谓,一个普通的女孩,最平常的大专毕业生,没有什么炫彩的前景,最好的选择也就是嫁人,给人当媳妇了。
可刘洋不一样,他后来考上了好大学,又闯进了大城市,成了那里的精英凤凰男。
而且他长得可不是一般的帅气,连电视里的小鲜肉跟他比,恐怕都得甘拜下风。
何况他还是名牌大学毕业,所以在大城市里混得比同龄人千万不要好得太多。
他在大城市里站稳了脚跟,做的第一件事就把我接出来,给我买房买车,张罗帮我开店,做女孩子能做的买卖。
像在新世纪贸易城,我的那个美甲店,就是他全力帮我支撑起来的。
他还帮我介绍顾客,像公司里的同事,好哥们的女朋友,都去我那儿做美甲。
所以我那里的生意一直都挺好的。
后来我忙不开了,我还把我的同学陈嫣找来帮忙。现在陈嫣就住在刘洋给我买的房子里,平时我和她就挤在一张床上。
虽然刘洋对我那么好,可他从来都没想过要和我发生什么。
他几乎没吻过我,连拉手的次数都很少。
他说,我们还没结婚,我不能欺负你。
像陈嫣评价的那样,刘洋这样的男人,绝对是特别稀有品种,比大熊猫都珍贵。
原先我也是这么想他的,可后来我才知道,刘洋绝不像表面上这么好,至少不是个“正经”的男孩。
因为我偷看过他的手机,我看见他的通讯录里至少得有上百个女孩,而且他和她们的微信内容都很扎眼,谈得最多的就是床上那点事。
我的记忆力很好,像那个门锁上的密码,我看一遍就能记住。
刘洋手机里联系最频繁的人,我也能记住个大概,尤其是前面那几位,我甚至能记住她们的电话号码。
为了解开疑团,我给其中一个打了电话。
她问我是谁。
我说我是刘洋的未婚妻。
对方愣了一下,马上又咯咯地笑了起来。
她说,你不会是想从我这里知道点什么吧?对不起,无可奉告!
然后她又补了一句:如果你知道了,你和刘洋都得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