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来抢劫金店是要判三年的。
可是,鉴于我昨天没有拿刀枪器械。
也没有伤人。
更是没有抢劫财物。
所以,最终判了刑也只是缓刑。
我妈面容憔悴,衣服都没赶上换,为我奔波了一夜。
第二天中午,才交了罚金,把我带走。
临走时警察训诫我,“年轻人,以后别那么狂了。”
我刚想道歉,看到钟表上,时间距离案发还有一个小时。
那岂不是刚回家就被抓个人赃并获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