照片上的人确实是我妈。
是几十年前,她还在育才中学当老师时拍的,身边还搂着一个十几岁的少年。
少年正是年轻时的刘伟。
照片的背景正是育才中学的教学楼。
结婚证、邻居的“证词”、再加上这张证明他们早就认识的照片。
所有的证据,都完美证实了我才是那个恶人。
年长一些的警察终于收回了目光,他看着我,脸色严肃。
“许女士,你母亲现在是这位先生的合法妻子,他们接你母亲回家共同生活,是合法的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