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名:《皇后她力大无穷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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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将军府的养女,沈明珠比我小一岁,是沈家嫡女,也是唯一的血脉。

父亲母亲成婚二十年无子,捡到襁褓中的我,就把我记在母亲名下当亲生女儿养。

第二年,母亲生下沈明珠,一个劲地夸我:“我们明珏真是好样的,带了个妹妹来。”

妹妹逐渐长大,很黏人。

我去哪里她就要跟到哪里,我做什么她都跟着做什么。

我出去疯跑带着她,吃东西带着她,跟人打架还带着她。

直到我七岁那年。

从某天开始,妹妹就不再黏着我。

她会把我悄悄给她的糕点分给丫鬟,对着丫鬟们说什么“人人平等”。

半夜还会神色复杂地对我说:“为什么你是女主,我却只能进宫,当为你铺路的炮灰?明明我才是沈家的亲生女儿。”

幼小的我不懂她说的是什么意思,但看着她不再清澈的眼神,我知道,眼前的人,已经不再是我妹妹。

她把我妹妹换走了,可父亲母亲都没发现。

她开始在母亲教我识字的时候抢走我的书,在我练琴的时候抢走我的琴,在我学书法的时候不小心弄断我的毛笔,在我学女红的时候剪断丝线……

她鼓动父亲母亲回京城居住,小小年纪就想着拿钱去做生意,甚至还偷走我的月例钱。

后来,我忍无可忍。

眼见她又一次打扰我看书识字,我直接把她压在地上一顿揍。

她顶着青紫的脸哭着告状,我被罚跪了一夜。

从此,我见她一次揍一次。

当然,是在跟老兵们学会怎样打人疼却不留下痕迹之后。

后来她一见到我就跑,很怂。

偏偏还喜欢挑衅我,总是装小白莲告状,害我被罚。

我想打死她,因为她换走我妹妹。

但我不能,她的身体是妹妹的。我不知道她死了,妹妹能不能回来。

母亲眼看我们的矛盾越来越深,就带着沈明珠回了京城,把我留在北关。

我喜欢那里。

虽然风沙很大,吃食都是烤馍和各种肉类,很少见到青菜,但却可以骑马奔驰,可以让父亲亲自教识字,可以跟着将士们一起习武操练。

父亲说我天生神力,就该属于战场。

我八岁就掰手腕赢了十七岁的小将,兵法看一遍就能记住并灵活运用,十五岁就带人挑了北狄将军夏蛮的营帐。

喝酒、骑马、打猎、上战场,我在边关过得很开心,直到十七岁。

那天,我从战场回到营地,盔甲上还沾着敌人的血,手上的长枪还没放下。

父亲递给我一道圣旨。

“明珏,为父功高,朝廷已赏无可赏,再多就是功高震主。陛下与我都已年迈,他放心不下我的兵权和沈家阵法,我也想为沈家留下一丝血脉。”

“你回京吧。为父不能离开北关,你母亲只知内宅之事,你妹妹虽有京城第一才女之名,到底也只懂女儿心思和商贾之事。你替为父回去周旋一下,看能不能免了沈家女儿选秀。”

父亲粗糙的手指抚过我的头发,落在我的肩上,轻拍两下。

“你聪慧明事。京中之事,你可全权做主。”

我看着父亲花白的头发,布满沟壑的脸庞,含泪的眼,屈膝单腿跪地,立下军令状。

“女儿领命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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